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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16顆海膽賠慘! 澎湖男禁捕期偷撈遭判刑3月+罰8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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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一名男子在禁捕期間違反採捕16顆馬糞海膽,遭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併科罰金8萬元。(示意圖,取自農業部水產試驗所網站)
澎湖一名男子在禁捕期間違反採捕16顆馬糞海膽,遭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併科罰金8萬元。(示意圖,取自農業部水產試驗所網站)
澎湖一名66歲歐姓男子在馬糞海膽禁捕期間,違法採捕16顆海膽遭海巡人員當場查獲。澎湖地方法院審理後,依違反《漁業法》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併科罰金8萬元。若選擇易科罰金,整體代價恐超過17萬元,平均每顆海膽成本破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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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捕期偷撈海膽 如何被當場查獲?

判決指出,歐姓男子今年6月3日前往馬公烏崁海水淡化廠附近海域,利用徒手及手撈網採捕俗稱馬糞海膽的白棘三列海膽,共計16顆,並裝入網袋內準備帶離現場。經巡邏中的海巡署金馬澎分署第七岸巡隊人員發現異狀,當場查獲歐男違法採捕行為,扣得16顆海膽及作案使用的手撈網,後續依法移送偵辦。

16顆海膽代價高達17萬元?

法院指出,澎湖縣政府早已公告,每年7月1日至8月31日為馬糞海膽開放採捕期,其餘時間全面禁止採捕、持有、販售及處理,以維護海洋資源永續發展。歐男明知相關規定,仍在禁捕期間違法採捕,已觸犯《漁業法》。
法官審酌,近年馬糞海膽數量明顯減少,政府持續投入復育與放流資源,希望恢復海洋生態平衡。歐男為一己私利違法採捕,不僅影響保育成果,也損害守法漁民權益。雖然他在偵查期間坦承犯行,但仍有部分避重就輕情形,故量處有期徒刑3個月,併科罰金8萬元。
判決同時宣告沒收16顆海膽及手撈網。若歐男選擇以每日1000元折算易科罰金,3個月刑期約需繳納9萬元,再加上8萬元罰金,總金額將達17萬元。
更新時間|2026.07.23 16:59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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