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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建銘薄情揭密/律師3建議向趙建銘拿回近億元 陳幸妤:不太可能這樣搞「盼私下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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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社會
律師3建議向趙建銘拿回近億元,陳幸妤今天表示,不太可能這樣搞「盼私下解決」。
律師3建議向趙建銘拿回近億元,陳幸妤今天表示,不太可能這樣搞「盼私下解決」。
前總統女兒陳幸妤近日自爆與「前夫」趙建銘離婚,後續還有6,000萬房屋贈與前夫、2,300萬教育基金等財務上議題。楊律師(黑心律師)昨日建議,可與兒子合作,對趙建銘提出侵占罪及背信罪的刑事告訴,還能拿回近億元。對此,陳幸妤今(18)日回應,不太可能這樣搞,看能不能私下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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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律師說,若是自己陳幸妤的律師會給出3個意見,第一,「近15年扶養費的1/2」我上篇文章有提到,小孩扶養費理論上夫妻要各付一半,若小孩都是陳幸妤出錢養,理論上可依民法第179條請求趙建銘返還不當得利,該條的消滅時效15年(假設近15年扶養費共1500萬,陳幸妤可以請求趙建銘返還750萬)。
弟二,楊律師表示,「2300萬教育基金及利息」理論上3個兒子可以對老爸趙建銘提起侵占罪及背信罪的刑事告訴,也能民事起訴請求返還2300萬及利息,但實務上兒子往往不忍對老爸提告。
楊律師提到,「6000萬的房屋」是夫妻間贈與,理論上要不回來,但若法院真的判決趙建銘成立侵占罪或背信罪,就表示「受贈人趙建銘對贈與人陳幸妤的直系血親有故意侵害行為,依刑法有處罰之明文者」,依民法第416條可以在知悉此事一年內撤銷贈與。
楊律師建議陳幸妤,先拉攏兒子,只要兒子答應力挺,就委任律師,用兒子當告訴人,對趙建銘提起侵占罪及背信罪的刑事告訴(民事先不用起訴,因為很可能告到一半就順便民事和解)。第二,同時寄存證信函給趙建銘,宣稱自己最近才得知或懷疑「2300萬教育基金及利息」遭侵占,所以依民法第416條撤銷贈與「6000萬的房屋」。
楊律師說,若招式成功,陳幸妤將可拿回近億元,趙建銘將損失近億元,多爽啊!對於贈與、2,300萬基金的部份,陳幸妤今天說,贈與的是確定要不回來,教育基金的部份除非小孩告爸爸侵占但也不可能搞到這樣子,看能不能私下解決。
更新時間|2026.08.18 11:50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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