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髮廳幫客人「作半套」老闆娘稱不知情 小姐狠打臉「她都要抽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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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一家理髮廳從事半套服務被查獲,老闆娘推說是小姐個人行為,但小姐證稱每次服務要被抽頭200元,法官判決老闆娘4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shutterstock)
桃園一家理髮廳從事半套服務被查獲,老闆娘推說是小姐個人行為,但小姐證稱每次服務要被抽頭200元,法官判決老闆娘4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shutterstock)
文|王昭濱

桃園一名開設理髮廳的負責人阿嬌(化名),容留店內小姐幫客人進行半套服務,去年6月間被喬裝成客人的警察當場查獲,但阿嬌卻狡辯稱完全不知情,稱是小姐的個人行為,並推說她當時正在拜拜,但小姐卻表示「服務一次800元,我要給她200。」當場揭穿阿嬌謊言。全案經桃園地院審理後,判處阿嬌有期徒刑4個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

判決指出,阿嬌在桃園經營理髮廳,本來都是「作純的」,但2025年5月起,她開始容許店內的服務小姐幫客人做「半套服務」,在每次800元的服務費中抽取200元,警方獲報後,同年6月一名警員喬裝成客人進店,在與小姐談妥價格後,隨即表明身分當場查獲。

阿嬌到案後否認犯行並強調,她有嚴正告訴店內小姐不能從事違法行為,而小姐與客人進行半套服務是個人行為,她根本不知道,且事發時,她正在店門口拜拜。不過阿嬌的說法卻被服務小姐打臉表示,阿嬌是理髮廳的負責人,都知道她在店內幫客人做半套,阿嬌從未阻止。

桃園地院法官認為,理髮廳內部僅以布簾隔間,幾乎沒有隔音效果,阿嬌聲稱完全不知情,難以令人信服,況且如果不是阿嬌默許,小姐也不可能在店內與客人談論半套的價格,更不可能在布簾後完成服務,由於服務小姐證稱阿嬌知情且抽成,法官認為證詞可信度高。

法官最終認為,阿嬌以營利為目的,容留女子與他人從事猥褻行為,危害社會善良風俗,考量她犯後不但否認犯行,還態度不佳,於是依犯意圖使女子與他人為猥褻行為而容留以營利罪,判處有期徒刑4個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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