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搭火車驚遇怪男「公然掏出」上下搓 竟是累犯!報警提告判決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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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鐵手槍怪客在列車上公然露鳥做出自慰動作,近日又一判決出爐。(示意圖,非當事列車)
台鐵手槍怪客在列車上公然露鳥做出自慰動作,近日又一判決出爐。(示意圖,非當事列車)
文|陳凱俊攝影|攝影組

台鐵日前出現一名「手槍怪客」葉姓男子,屢次在列車上公然裸露生殖器、當眾上下套弄做出打手槍的動作,今年5月在台鐵324次列車行經花蓮期間,再度脫褲做出猥褻動作,被同車廂的女性乘客目睹報案。葉男對相關犯行坦承不諱,近日遭法院依公然猥褻罪判處拘役40天。

嘉義地院判決書指出,葉男今年5月26日下午5點多,搭乘台鐵324號車次列車,在列車行經花蓮縣富里鄉之際,於座位上脫下褲子,露出其生殖器並以手搓揉,時間約2分鐘,以此方式公然進行猥褻之行為。

現場女乘客見狀憤而向警方報案,列車長以證人身分向警方說明,並提供監視錄影畫面為證,葉男也在警詢及偵查中對犯行坦承不諱。葉男今年9月因他案在嘉義看守所羈押中,鐵路警察局花蓮分局報告台東地檢署陳請高等檢察署令轉嘉義地檢署偵辦並起訴。

嘉義地院審酌葉男在不特定大眾可任意往來之公共場所進行猥褻行為,欲使他人觀覽、破壞善良社會風俗,衡量其犯罪動機與產生的危害,以及其犯後態度、前科素行與家庭經濟狀況等情狀,依公然猥褻罪處拘役40日,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日。

實際搜尋法院判決書,更可發現他今年另有被苗栗、台南地院因為公然猥褻罪被判處拘役的紀錄,行為同樣都是在台鐵列車上脫褲露鳥做出自慰動作,早已是累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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