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北市1名葉姓女子,2019年10月間應聘女律師司機,錄取後並未依約到職,反而成為瘋狂粉絲,葉女不但寄信示愛,還在事務所旁守株待兔,甚至將2起家暴殺人案新聞剪報寄給她,女律師決定提起告訴;台北地院依違反跟騷法等4罪判葉女2年4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檢警調查,2019年10月間,女律師面試錄取葉女為司機,對方曾到她家看過車位及轎車,上班前1天卻突然說不做了,女律師不以為意:2022年7月28日,葉女以諮詢案件為由,希望重新應徵司機,女律師及同事直覺有異,婉拒她提出的想法,葉女卻在事務所樓下站崗,即使保全阻止、警員規勸及女律師同事驅趕,葉女依舊不為所動。
去年5月到7月間,葉女開始寄送卡片及衣物給女律師,卡片上不但有女律師的照片,還寫下「花樣年華」、「In the mood for love」等字句,葉女又寄送自己用過的微波爐、烤箱,希望對方可以使用;不僅如此,葉女也寄送性別不安診斷證明書、戶籍謄本等資料,一再表示自己想與女律師成為同事。
去年7月間,女律師不堪其擾報案,警方核發跟騷書面告誡,隔月葉女又寄信給女律師,內容提及「秉持具俊曄精神永遠守護」等字句,信中夾帶2篇家暴被害人遭殺害的社會新聞剪報,還語帶威脅表示:「希望執行長寶貴生命不要無辜犧牲。」
去年9月間,葉女寄送TIFFANY鑽戒後,連續數日守在事務所大樓附近超商,同時研讀女律師碩士論文,警方循線逮捕葉女,檢方複訊後諭知葉女限制住居,她卻持續對女律師跟蹤騷擾;去年10月27日,台北地院核發保護令,去年12月31日,葉女仍寄送電視及吉他給女律師,明顯違反保護令內容。
法官認為,葉女無視女律師意願,反覆對她進行跟騷及恐嚇,致使女律師長期活在恐懼之中,嚴重偏離健全社會應有界線,欠缺對他人主體意識及人格尊嚴的基本尊重,而且犯後態度不佳,迄今未與葉女達成和解,遂依跟蹤騷擾、恐嚇危害安全、違反保護令等罪,合併判處葉女2年4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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