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草案》還在討論階段時,各界就一直有許多不同的聲音。這個議題融合了台灣競爭力、新創圈需求、外籍人才在台居留、本國勞工保障等等面相,本來就不容易達到共識。
支持草案儘速通過的意見,主張提升國家競爭力刻不容緩,且在台外籍專業人才、實習生人數不多,不至於對國內勞動環境衝擊太大,所以認為毋須大驚小怪。反對者則認為,實習生制度可能會是拉低勞動條件、薪資,甚至成為雇主剝削的「後門」,且國內真正問題在於低薪、工作發展性不足、產業轉型緩慢等,所以前提是解決結構性問題,不是直接放行仍有疑慮的專法。
倘若如余宛如所言,「攬才專法」的主要功能,其實會是「留才」,那麼這些紛爭看來都不是真正有交集。反對方對於簡化流程、就業金卡這些留才措施,其實並沒有太大意見;甚至,對於招攬高階專業人才,也沒有什麼異議。真正引起爭議的,其實還是關於減稅、尋職簽證,以及引起最多紛爭的「實習生制度」。假如如余宛如所說,對於引起爭議的項目並不堅持,可以再討論,那麼先行放寬沒有爭議的部分,或許可行。
只是,問題仍在於,這部專法,對於防止台灣人才流失、無法有效招攬國際優秀人才,看來仍沒有太大幫助。而這,才是影響台灣競爭力的真正關鍵,也是許多人殷殷企盼政府和民間合作,儘速拿出解決辦法的地方,不是嗎?我們究竟要等到何時,才能針對「想解決的問題」,提出「可以解決的辦法」呢?更重要的是,就算這部專法不能解決所有問題,但也不應該再製造更多問題了。
文字:鐘聖雄/翻譯:Scott、鐘聖雄
網頁製作:v_k、KC-TWNo1
發佈日期:2017.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