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09 02:31 臺北時間

3388天後再坐被告席 馬英九遭律師聲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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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3388天後再坐被告席 馬英九遭律師聲押
前總統馬英九今天下午因遭立委柯建銘控告洩密、誹謗案,在卸任後首度以被告身分至台北地院出庭,這是繼2007年7月31日他因首長特別費案,以被告身分至台北地院出庭辯論終結後,時隔3388天,再度坐在台北地院第7法庭被告席。
經過2個半小時庭訊後,馬英九步出法庭時說:「我對自己的清白有信心,我對法院的公正有期待。」隨即離去,下次庭期訂於明年1月10日,將傳喚前檢察總長黃世銘及馬英九總統任內的隨行祕書林有振作證。
庭訊中,柯建銘的委任律師曾勁元認為,馬英九有逃亡及串供之虞,當庭遞狀要求合議庭羈押馬英九或將他限制出境,柯建銘當庭對馬英九說:「我呼籲馬先生自請境管,不要逃避,不要出國,歷史掌聲會為你而起。」表情嚴肅了2個多小時的馬英九,這時竟笑了出來,對於羈押及限制出境聲請,合議庭表示將另行分案裁定。
立委柯建銘自訴控告馬英九涉洩密罪,今天也出庭並由律師提出聲請羈押馬英九。
柯建銘指控,馬英九共對他有4大犯罪事實:
  • 第一、在2013年8月31日聽完當時檢察總長黃世銘違法監聽他的報告後,當天即找來時任行政院長江宜樺及總統府副祕書長羅智強,將偵查中的機密資料洩露給2人。
  • 第二、同年9月1日馬英九請黃世銘洩露更細的偵查機密給他。
  • 第三、同年9月4日馬英九教唆黃世銘將偵查報告洩露給江宜樺。
  • 第四、同年9月11日馬英九舉行記者會指柯建銘與王金平涉及關說司法案件,共涉及洩密、違反《通保法》及誹謗等罪。
第一案是柯建銘今天當庭向法院遞狀提告,第三案由檢察官偵辦中,未在今天審理範圍。
審判長首先問馬英九是否認罪,他當庭以75秒唸出聲明說,自訴人(柯建銘)3年前為了轉移自己所涉司法請託關說檢察官不要上訴的焦點,而提出自訴,馬英九提到「我不但沒有犯罪,我還要強調一次,任何人都不應該對進行中的司法案件請託關說。」
馬英九指出,這是為了維護司法正義,避免污染純淨的司法空間,並強調「這是大事大非,不能迴避,不能模糊,不應該就是不應該,即便對我自訴,轉移焦點,還是不應該做。」
接著合議庭進行約1小時的爭點整理等程序後,柯建銘在下午4時5分,對馬英九的陳述作出回應,他反嗆馬英九顛倒是非,指控馬英九是「假辦關說案,進行政治鬥爭」是毀憲亂紀,違反亂政的行為,他還指馬英九是操作司法,一石三鳥,鬥爭王金平及柯建銘,還犧牲了前法務部長曾勇夫。
馬英九表情嚴肅緊盯柯建銘陳述,柯建銘接著開始提到走向新時代、告別特務治國等議題時,已陳述12分鐘,馬英九還偷偷看了一下手錶,柯建銘接著說:「奉勸被告(馬英九)認錯,這才是你最後的逃命線。」還要求法院境管馬英九、呼籲馬英九自請境管,這時馬英九露出笑容,審判長也提醒柯建銘應針對今天庭訊重點表示意見,「再講最後一分鐘。」並說會考量柯建銘所提的境管要求。
前總馬英九為前總長黃世銘洩密案到台北地院開庭,支持馬的群眾高喊:「馬總統加油。」
隨後,柯建銘的律師更當庭要求羈押馬英九,合議庭表示將擇期裁定,審判長詢問馬英九是否有出國計劃時,馬英九回答:「我有回國計劃」,他的律師吳柏宏及劉紀翔都笑了出來,馬英九才趕緊補充說明,11月15日他要去馬來西亞,18日回國後再轉赴美國,法院將下次庭期訂在明年1月10日。
更新時間|2023.09.12 20:21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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