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07 14:11 臺北時間

監委陳慶財遭控神準賣股 監院:依自律規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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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監委陳慶財遭控神準賣股 監院:依自律規範處理
今天出刊的《鏡週刊》揭露曾在馬政府執政時擔任行政院副祕書長的監察委員陳慶財,在樂陞案爆發前1個月,出清名下樂陞股票;且在2月底也曾出售兆豐金股票,遭民進黨立委趙天麟質疑可能涉入內線交易。監察院秘書長傅孟融今早在立法院受訪時表示,早上才看到報導,後續會依照監察院內部自律規範依法處理。
根據「監察院監察委員自律規範」第3條規定:「監察委員應保有高尚品格,謹言慎行,廉潔自持,避免不當或易受質疑有損監察形象之行為。」第7條也規定:「監察委員不得假借職權,以圖本身或他人之利益,並不得利用職務上之機 會,損害他人。」
違反自律規範或有其他違法失職情事者,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應提經監察委員紀律委員會審議後,提報院會決議,可促其注意、警告、以口頭或書面於院會時道歉、推請委員依法提案彈劾、涉及刑責者移送法辦等。
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質詢時感嘆,已過世的第1屆監委陶百川其風骨令人敬佩,但現在監委居然陷入炒股風暴,「落差何其之大!」他也問傅孟融,若查出陳涉及不法,監院是否會比照過去曾涉貪的前監委蔡慶祝,主動移送法辦?傅孟融說:「如果涉及不法我們就移送。」
民進黨立委張宏陸問,監察院要多久時間才能調查清楚?傅孟融說,每個案子有一定時間,「不會拖很久的時間」。張追問:「這案子要多少時間?」傅答:「我不是監察委員所以不能回答這個問題。」
更新時間|2023.09.12 20:21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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