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金龍向法官說不認罪,並喊冤表示,同案被告這麼多人,為什麼只有收押他,許金龍隨即拿出律師幫他準備的十幾張A3尺寸的看板簡報,至過近10小時庭訊,法官認為,許金龍涉嫌重大,但羈押是對人身自由最大限制,考量許金龍犯罪情節,准予以2億60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及住居,也要定時向派出所報到。
許金龍聽完裁定後立即向法官說,這樣的條件,他難以達成,至少在過年前是辦不到的,要求法官繼續將他羈押禁見,法官當庭露出驚訝的表情說:「第一次聽到被告要求禁見。」許金龍接著解釋,因為目前在禁見房已經習慣了,如果解禁,會被丟到7至8個人的大舍房,他要重新適應,想到就害怕,希望在籌出交保金前,能繼續在禁見房內安心準備訴狀,法官當庭裁准,還問許金龍說:「這樣可以嗎?」,許金龍立即回答:「謝謝法官。」隨即回台北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