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4.14 21:42 臺北時間

【換律師拚官司】檢控馬英九手伸進司法 要求法官判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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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馬英九遭檢察官指控,伸手干預司法個案,他出庭強調自己未逾越總統職權。
馬英九遭檢察官指控,伸手干預司法個案,他出庭強調自己未逾越總統職權。
台北地院今(14日)開庭審理前總統馬英九洩密案,由起訴他的主任檢察官周士榆,帶領檢察官梁光宗、劉怡婷與江貞諭、蕭永昌蒞庭論告,曾在前檢察總長黃世銘洩密案中論告的美女檢座江貞諭,以33分鐘說明馬英九為何涉洩密,江貞諭對馬英九說,憲法沒賦予總統指揮檢察官辦案的權利,「被告馬英九先生,您還是伸手了。」她請求法官依《通訊保障監察法》判馬有罪,馬英九當庭則微笑以對。
江貞諭論告指出,馬英九身為總統,明知總統職權不及於指揮司法個案,也知道行使總統職權時,應符合憲法權力分立及制衡的基本原則,但2013年卻因與當時擔任立法院長王金平政治理念不合,為讓王金平喪失立法院長職位,在2013年8月31日獲檢察總長黃世銘報告,得知正對王金平等人涉入的關說案進行偵辦時,洩漏偵查機密給當時的行政院長江宜樺及總統府副秘書長羅智強,並教唆黃世銘另洩密給江宜樺。
江貞諭論告時全程站立,時而面向旁聽席,時而向承審法官唐玥陳述,指馬英九的洩密及教唆洩密的兩次犯罪行為,均已超出總統職權的必要合法範圍,江貞諭指出,馬英九得知司法官說案的案情後,沒有對江宜樺、羅智強洩漏偵查機密的必要性與急迫性,而法律不會因職位、政黨、性別而轉彎,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總統的手不應伸入司法個案,才能確認司法的超然獨立性,但馬英九卻介入司法個案,涉及洩密等罪。
馬英九在聽完江貞諭檢察官的論告後起身陳述,強調要站著講才能理直氣壯,馬英九反控檢察官88頁的起訴書,從第一頁開始就不是事實,自己並沒有逾越總統職權,也沒有洩密,馬英九強調,自己是在面對司法關說案時採取的必要處置。
提出告訴的立委柯建銘在開庭前則說,自己眼睛雖受傷,還是獨具慧眼,能夠一眼望穿馬英九露出的馬腿,遭到場挺馬的群眾反嗆「沒見沒笑!關說沒罪!」柯建銘法庭上指馬英九換律師,但沒辦法掩飾真理,柯建銘指馬英九與他的新辯護律師法律知識薄弱,柯建銘說,如果總統可介入偵辦中的司法案件,那台灣民主都要改寫,柯建銘對馬英九說:「你所謂的大是大非,其實是在行假關說、真鬥爭」。
更新時間|2023.09.12 20:24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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