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會議仍在進行,無法得知2人回應。針對律師報酬透明化,由於目前資訊不透明,造成一般民眾無所適從,都靠口耳打探,依照現行律師法第16條規定,律師公會章程應訂定律師承辦案件酬金標準,公平交易委員會雖曾發函法務部,認為訂定酬金標準屬聯合壟斷行為,要求廢止。
不過,法務部認為透過律師公會訂定報酬參考基準,並非硬性規定,或設定收費項目之上下限,應不致違反公平交易法,並可讓民眾有所依循。
法務部曾研議,依照德國制度,可直接由法律規定報酬計算基準,即律師酬金法,當事人可參考相關表單,即可迅速計算出如果聘請律師所需要花費,以評估是否要聘請律師,若聘請律師,是否在法庭外解決紛爭較為有利。
有專家也認為,律師報酬也可推動實價登錄制度,由律師公會推動律師報酬實價登錄制,不僅有助律師報酬透明化,對國家稅收亦有正面效應。
今天會議仍持續進行,包括委員張靜、陳瑤華等人所提案的法官、檢察官分訓,剛剛也以11票通過,和之前的考訓合一剛好相反,法界人士建議,應當要有完整配套,否則一旦離開校門就考上法官,缺乏社會歷練,法官之門恐將更加狹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