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凌晨1時許,台中市第三分局健康派出所獲報,指南區五權南路與高工路口,有1部小客車疑因車速過快,轉彎時自撞安全島翻覆,員警趕抵現場,車上卻未見駕駛人,但旋即發現38歲的詹姓男子坐在距翻車處30公尺處的路邊,眼神呆滯,一語不發。
警方發現他身上有濃濃酒味,且頭、臉、四肢多處輕微擦傷,經詢問詹男坦承自己就是肇事車輛駕駛,員警當場實施酒測,其體內酒精濃度高達0.85毫克;員警進一步查證身分,發現他竟是公共危險通緝犯,之前有3次酒駕紀錄,這次可能是醉到跑不動,才會滯留於車禍現場。
偵訊時,他坦承昨天晚間因端午連假,跟友人到大里區一處KTV唱歌喝酒,結束後酒力發作反應遲鈍,又因路況不熟,轉彎時撞上安全島造成翻車,但他只受到擦傷。
員警對於這種屢次酒駕遭罰,卻毫無悔意的人深感厭惡,直嘆這種人簡直是馬路的不定時炸彈,訊後下午將他依公共危險罪法辦,並押解到地檢署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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