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嫌犯案後,騎乘重機往新北方向逃逸,最後因走投無路又回到位於基河路的租屋處,被埋伏在外的員警逮個正著。朱男向警方表示,妻子所養的2隻米克斯貓是2人吵架的主因。
朱男不滿妻子所養的2隻貓隨地大小便,甚至還尿在他的衣服上,令他大為光火,加上他認為租屋處環境擁擠,不適合養貓,不時向妻子提出「把貓送走」的要求;妻子認為,衣服被尿沾到洗一洗就好,大小便也是隨手清理就可以解決的問題,2人觀念相差許多,為此常有摩擦。
昨日,2人又為了「該不該把貓送走」一事而爭吵,陳姓妻子指朱男「不愛護動物」,揚言要離婚。朱男聽到妻子竟然為了2隻貓要和自己離婚,憤而起了傷害妻子的念頭,遂出外購買強鹼回到家中調製,將強鹼溶液潑灑在妻子頭上。
警方獲報趕到現場時,未見到陳姓妻子所養的貓,研判2隻貓可能在夫妻倆爭吵、打開房門之際,從門口逃走,現場只留下打翻了的貓碗以及散落一地的飼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