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外界預估,這些不動產及土地總值超過百億元,地點都位在市中心精華地段,租金收入也高得嚇人,中影名下還有多處房產,估計價值還可以再加價20億元,但交易過程卻略而不計。
不僅土地被嚴重低估,中影居然以房屋老舊為由,自行認列6億元的資產價值減損。由於中影土地價值未相對拉高,竟還貼心地替買家著想,嫌自家建物賣相不佳而大幅減價,令人匪夷所思。
事後中影交易合約的分潤條款,也是外稱的回算機制,規定中影文化城、八德路華夏大樓、新世界大樓等3處不動產於3年內出售,中影八德大樓賣價15億元,新世界大樓12億元,出售價格若高於約定下限價格,買方應將溢價部分按約定比例支付給國民黨。
不過,分潤條款未訂3年後買方非賣不可的期限,或是賣方得以強制購回條款,郭台強入主中影後打死不賣,國民黨也沒轍,只能成了冤大頭。
此外,中影從50年代陸續取得大世界等14家日產戲院,1967年改建新世界戲院,1962年又改建光華戲院,當初中影出售股權時,為何未對嘉義戲院、延平戲院及康定路宿舍等資產重新鑑價?也成為檢方釐清重點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