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溪分局員警指出,臨檢時房內的陳嫌(47歲)、葛嫌(58歲)以及朱姓女子(28歲)拒不開門,還推託說:「等一下,在穿衣服」,且兩男一女共同投宿,實在啟人疑竇,因此警方進入房內仔細搜索。
陳男等人將槍枝、毒品藏好後,開門配合警方臨檢,帶隊警官多調了一組警網,展開地毯式搜索,旋即在廁所馬桶水箱找到1顆子彈;接著又在葛男黑色揹包起出另2顆子彈,陸續清查後,在廁所天花板起出1把改造手槍(含彈夾內有子彈10顆)。
除了改造槍彈,警方還在房內放置冰箱的置物櫃、冰箱後方搜出一級毒品海洛英1包、重約1.7公克,二級毒品安非他命毒品5包、重約99.07公克,以及毒咖啡包重約49.8 公克。
葛男向警方坦承改造手槍、改造子彈、藏於黑色包包內的安非他命毒品(2小包)是他所持有;另朱女則坦承其餘毒品及毒咖啡包都是她所持有,但3人對於改造手槍、子彈及毒品來源供詞避重就輕。
警方認為,槍毒不分家,這夥人研判是販毒集團成員,2男1女聚在摩鐵,可能是交易,或3人一夥正在等待買家,全案正由警方調查中,3嫌則先依違反「毒品危害防治條例」以及「槍砲刀械彈藥管制條例」等罪嫌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