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經過連日跟監訪查及社群網路情蒐資料,王男係以「雲耀」經紀公司為名,於臺南市安南區公學路一帶承租3樓半之透天厝,作為經紀公司之據點,並與旗下助理、馬伕及小姐多人住在該處。
每日約16時許,馬伕在該處聚集載送小姐前往髮廊裝扮後,再搭載所屬小姐未成年少女「歡歡」(16歲)、「芮芮」(17歲)、「甜甜」(17歲)前往臺南仁德地區「101時尚會館」等酒店從事色情坐檯陪酒;另雲耀經紀公司首腦王男等人為擴大事業版圖,更在網路上散播招募小姐陪酒坐檯之訊息,以吸引涉世未深之少女前往應徵,成為該經紀公司營利之工具。
警方調查,少女坐檯每小時收1,500元,公司抽300,在酒店供男客人猥褻撫摸胸部及臀部等行為,警方眼見時機成熟,上週三會同湖內分局、婦幼隊、高雄市憲兵隊等,出動共50名警力,直搗淫窟,查獲涉嫌人有雲耀經紀公司王嫌及旗下助理、馬伕共7名,101時尚會館經理、幹部、會計蔡嫌共4名,還有3名未成年少女一併帶回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