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蔡英文在司改國是會議後,為紓解檢察官的工作負擔,曾指示多核給法務部預算員額100人,不過,究竟要如何正確分配人力資源,成為近來檢察界的熱門討論議題。
根據法務部統計,各地檢署從2012年時的新收偵查案量約39萬件,到了2016年底時已飆升到46萬件,由全國1,170位檢察官分擔偵辦,反觀高檢署同時期的再議案件從5萬8千件下降到5萬5千件,由此可見,近年的地檢署偵查案件增加7萬件,高檢署再議案件則減少3千件。
不過,長期以來,法務部在檢察官人力分配上,缺乏客觀標準,讓一審檢察官的偵查案件量越來越重。
北檢檢察官林達曾撰文分析,法務部在2014年度把新增員額的73%分給高檢署,剩下的27%則分給地檢署,2015年度又再把新增員額的64%分給高檢署,36%分給地檢署,去年分給高檢的員額仍然超過50%,讓業務暴增的單位撥補較少人力。
對比鄰國日本檢察官人數,日本一審檢察官2,606人,二審檢察官130人,比例是20比1。我國一審檢察官1,170人,二審檢察官183人,比例是6.4比1。我國二審檢察官比日本還多,一、二審所佔比數也遠高於日本。
由於我國的一審檢察官工作負擔過大,一旦一審檢察官為案件太多而忙得焦頭爛額,辦案品質自然易遭批評不佳,案件當事人的權益也難以提升。
本次司改國是會議,法務部多次提到要鼓勵優秀檢察官留在一審,目的都是要強化一審檢察人力資源。法務部雖已宣布,將限制再議發回次數,二審檢察官的再議案件量將會減少,加上司法院研擬法院金字塔化,預計年底將會推出,未來二審法官人數及訴訟案量都會下降,屆時二審檢察官的公訴案件量也會逐漸降低。
一名基層檢察官說,唯有合理分配人力資源,建立檢察人事晉升制度,透過一、二審輪調,建立歷練制度,讓晉升二審的人力再轉動回到一審,循環不已,才是提升檢察效能的長久之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