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名富二代受騙上當,不僅幫忙付1,800萬元頭期款買下北市長春路豪宅「忠泰極」,每月還給她30萬至50萬元生活費,娜塔莎從3年前名下存款僅12萬元,暴增到如今5,000多萬元。除了港、台2富商外,娜塔莎還經常出入不同豪宅,且有其他不明匯款流入帳戶,檢方懷疑有更多名富商遭騙。
名下存款原本只有12萬元的娜塔莎,3年間暴增至5,000多萬元,還有2棟房子,9月26日台北地檢署緊急扣押娜塔莎帳戶的3,000萬元,並依詐欺罪將她起訴。
不過,檢方日前傳訊這名富二代時,他因擔心事件曝光,恐損及家族顏面,並可能遭父親及妻子痛斥,在偵查庭上竟改變說詞,改稱匯款給娜塔莎是為了投資做生意,與包養遭詐騙無關,還請求檢察官不要把他的全名揭露,最後檢方在起訴書裡罕見地用A1代號隱匿此人身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