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指出,李婉鈺接獲郭童母親陳情,郭母向她指稱孩子在學校被王子苓毆打,不但賞耳光還側踢孩子,兒子事後有創傷症候群,不敢去學校上課。而李也在臉書貼文「嚴厲譴責瘋狂母親王子苓」,郭母也隨即在該則貼文留言「她(王子苓)這樣對我的孩子,要罵、要告,更在6月19日在校毆打我的小孩」。
王子苓也在網路上與二人展開筆戰且提告加重誹謗罪,但檢方發現,王女的孩子與郭童發生爭執,王女闖進學校掌摑郭童左臉、踢他大腿,甚至拿海報不斷敲打郭童身體,導致郭童身上有紅腫、擦傷及瘀青等傷勢,即便在旁目擊的學校老師上前阻止,也無法阻擋正在氣頭上的王女,檢方也依傷害罪起訴王女。
李婉鈺辦公室的工作人員出庭證稱,李接獲選民服務後單純為民眾發聲,而郭母也聲稱想解釋事情的由來,檢方認為李與郭母的貼文與留言非捏造,且屬於可受公評範圍,最後處分二人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