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秀雯律師說,大法官宣告《民法》未保障同婚違憲後,已有3件同性別者要求結婚遭法院判敗訴,令人遺憾,但不會放棄努力,前兩案的當事人糖糖和敏敏、梁宗慧和朱姵諠已經確認上訴,許秀雯指出,婚姻一日不平權,就會有更多人民持續出面挑戰。
伴侶盟則發聲明指出,這段日子,身邊有太多朋友等不到婚姻平權法案,陸續生病、意外、過世,伴侶盟要警告完全執政的蔡英文政府,不要小看人民的智慧和勇氣,因為人民能夠讓國民黨慘敗,也能夠讓民進黨跌跤甚至下台,大法官給的2年寬限期不是讓政治人物拿來佈局選戰的棋子,而是讓執政團隊積極提出、審議法案,並且藉此民主過程把台灣打造成一個友善同志且可以順利實現婚姻平權的社會的最後期限。
律師許秀雯指出,戶政單位原本拒絕讓呂欣潔等人登記結婚的法規已被大法官宣告無效,不能再作為拒絕相同性別者登記結婚的依據,許秀雯認為,同婚的法律依據一直都在,只需要運用符合憲法價值的解釋方式,同性即可適用。
呂欣潔表示,蔡英文政府全面執政就應負起政治責任,不應再拖延法案來安撫反同勢力,任憑違憲的法律空窗持續存在,形同放任行政與立法怠惰,呂欣潔呼籲總統蔡英文與執政團隊負起合憲職責,立法保障同志人權,她指出,行政院已有同婚法案,但草案內容未與各界討論,呂欣潔指出,真正要減少衝突的方式,應該廣納各方意見,公開交流,形成共識。
判決指出,女同志呂欣潔與陳凌於2014年8月申請登記結婚遭戶政單位拒絕,2人提出訴願,遭以結婚僅一男一女為由駁回,呂欣潔與陳凌因此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訴請撤銷訴願及准許立即登記結婚,合議庭認為,訴願駁回理由,已遭宣告違憲,訴願決定理由已不正確,判決撤銷訴願。
至於呂欣潔要求立即准登記結婚,合議庭認為,大法官去年5月宣告《民法》未保障同婚違憲,若未在2年內同婚立法,同性別者才可登記結婚,但目前立法未完成,2年期限也還沒到,戶政單位無法立即受理同性別者登記結婚,因此駁回2人要求立即登記結婚案,判決指出,同性別者可先辦理同性伴侶的註記,等法制化完成後再申辦同性結婚登記,合議庭認為,行政機關就2年過渡期內產生的難題,難謂毫無具體補救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