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警新興分局偵查隊長王春生表示,9日凌晨2時27分警方獲報,休閒會館有人糾眾打架,派出快打部隊前往,雖然當事人事後不提告,警方依然在11日約談營業登記證上的負責人李易庭(25歲),及通知另12名賭客到案。
李姓負責人向警方供稱,休閒會館招攬民眾交1200元成為會員後,才能參與活動,其中德州撲克競技,10人才能成局,與會人員交付現金集資後換取籌碼,再以籌碼參與競技,其中9成充當獎金,取前10名分獎金,館方則另抽取1成,店內沒有賭博情事。對於這種說詞,警方根本不信,依然堅持要店家關門大吉。
據傳,德州撲克益智遊戲在台灣成為桌遊項目,因為要鬥智又花時間,許多玩家在牌桌上比的是耐力,還有演技,有些職業玩家靠著觀察,就可以察覺對手拿的是好牌還是爛牌,關係到是否下注跟進,因此玩家為了不被察覺想法而露餡,上場常常帶著墨鏡,或是戴著口罩,防止對方觀察,也因為實在太傷腦筋,刀光劍影打打殺殺的道上兄弟,多半不愛玩德州撲克,喜歡一翻兩瞪眼的(武賭),則是指賭博之方式與規則比較簡單,金錢輸贏比較大且時間較快,例如天九、骰子等,但警方指出,只要賭博都會衍生犯罪,不論是詐賭或是債務糾紛,這次詐賭疑雲,已讓警方注意到這股歪風,日後將會加強查緝。
詐賭還得背上詐欺罪
律師陳昭琦表示,如果賭客詐賭的話,就可能觸犯《刑法》第339條第1項詐欺罪,若為賭場詐賭, 則該賭場場所負責人有可能觸犯《刑法》第339條第1項詐欺罪或《刑法》第267條提供賭博場所罪,若為3人以上之有結構性組織,亦有可能觸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3條之規定,另外其他賭客則可能觸犯《刑法》第266條普通賭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