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妻提出丈夫寫給她的LINE對話,內容提到「我錯了,就真的只有跟她出去然後做了一次,但我很後悔覺得噁心. . . 原諒我。我很痛苦,別說了真的就一次而已,我發誓。」
黃妻還向檢方稱,當初從丈夫手機發現2人親密照,才知老公出軌,照片中有老公和女同事在汽車旅館泳池合照,足以證明2人在汽車旅館過夜,加上有LINE對話為憑,證明老公偷腥。
黃妻也說,她曾赴台大醫院產檢,當時許女還幫忙她和老公拍照,過去台大醫院辦慶生會時,她和老公及許女等一堆同事也合影,許女知道黃醫師已婚。
檢方認為,根據黃醫師寫給妻子的對話內容來看,顯然是指只與許女發生性行為1次之意,加上黃醫師的學經歷背景,應無用字不當或詞不達意之可能性,因此,認定被告辯詞不足採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