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4.04 04:59 臺北時間

【名門婚外情】小三曝光 都是他在法庭上哭窮惹的禍

mm-logo
時事
台北地方法院家事庭原排定今年2月底、3月初,針對胡其龍2件親子官司宣判,但3月的宣判最後因和解取消。
台北地方法院家事庭原排定今年2月底、3月初,針對胡其龍2件親子官司宣判,但3月的宣判最後因和解取消。
台泥辜家大女婿胡其龍的小四林姓女子,提告要求胡從2016年10月起,每個月要支付28萬元扶養費給兒子,直到兒子成年為止。另外,還必須支付積欠的16個月扶養費、計448萬元。
胡其龍一開始否認林女之子是他的兒子,為了釐清真相,法官只好請調查局對胡及林女之子進行DNA鑑定。去年3月底,鑑定報告出爐,認定林女之子的生父就是胡其龍。
DNA確定後,胡其龍不得不認小四之子,但改打悲情牌,不料卻弄巧成拙、欲蓋彌彰,讓他另有小三之事,也意外浮上檯面。
胡其龍告訴法官,他並非像林女說的財力雄厚,事實上還負債累累,而且林女要求他每個月支付的28萬元,其中包含請林女轉交「張姓男孩」的扶養費4萬多元、房屋貸款14萬多元及林女的生活費,並非單純林女之子的扶養費,林女的要求明顯過高。
本刊調查,胡其龍說的「張姓男孩」,正是他與小三張姓女子所生的兒子,最近才剛成年。
知情人士說:「胡的小四發現胡另有小三後,便自稱是胡的祕書,與小三聯繫上,還告訴小三,胡每月會透過她,支付4萬多元給小三,當作小三之子的扶養費。後來小三也知道小四存在,最後2人甚至聯手,一起對付胡。」
知情人士告訴本刊:「小三從5000萬元開始喊價,但胡其龍不從,一樣不認帳,結果小三提告後,DNA鑑定也確認小三之子的生父是胡,胡才肯與小三談判。」
更新時間|2023.09.12 20:26 臺北時間
延伸閱讀

支持鏡週刊

小心意大意義
小額贊助鏡週刊!

每月 $79 元全站看到飽
暢享無廣告閱讀體驗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