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4.10 15:53 臺北時間

開老闆的車違停路中央 司機遭臨檢車上竟有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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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黃嫌(中)供稱該車屬老闆的車,他只負責開車,不知道車內有槍枝。(警方提供)
黃嫌(中)供稱該車屬老闆的車,他只負責開車,不知道車內有槍枝。(警方提供)
北市中山分局警員於轄區巡邏期間,發現一部黑色自小客車違停在道路中央,車上無人又尚未熄火,駕駛看到警方上前查看,立即從店家跑出,但仍遭警方查獲車上藏有槍枝,當場逮捕偵辦。
警方調查,黃姓男子因貪圖一時方便,將車輛違停在馬路中央,警方盤查後發現中央扶手處有捷克製點22手槍枝1枝、彈匣1個及子彈6顆。
黃嫌供稱該車屬老闆的車,他只負責開車,不知道車內有槍枝。
警方也將傳喚黃嫌的老闆到案說明,全案詢後依違反槍砲案藥刀械管制條例案移送臺北地檢署偵辦。
更新時間|2023.09.12 20:26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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