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實的法庭是什麼樣子?台南地方法院刑事庭法官陳欽賢有24年法官資歷,絕大多數時間在一審的地方法院,他對我們說,實際上依他開庭經驗,約有一半的被告並沒有請律師。
【法官告白番外篇】法庭上的被告樣貌
法庭裡充滿謊言,追究各種罪惡的刑事法庭尤然。少有被告會一開始就坦承犯罪,於是人們想像中法庭裡被告的樣貌,不免狡詐陰險或窮凶惡極,通常旁邊還伴隨著一個辯才無礙幫忙脫罪的律師。
依法,當被告沒錢請律師時,只有刑期3年以上的犯罪,或原住民、中低收入戶、心智障礙者、或法官認為有需要者,國家才會提供辯護律師。幸而近年有法律扶助基金會,需要協助者多了一項管道。
陳欽賢說,沒請律師的那些被告有些是經濟困難,有些則是自認無罪所以沒必要,或者不敢請律師,「他們怕一旦請了律師,法官就會懷疑他有犯罪,像陳龍綺最初就是這樣。」陳龍綺是冤案受害者,遭控性侵被判刑4年,事業全毀,在司改團體協助下才獲平反。
那些沒請律師的被告,能流利為自己辯護嗎?「當然跟有請律師的有差,而且是很明顯的差別。」他說,例如有的人偷東西沒成功就被逮,屬於未遂犯,「可是他不見得意識到自己是未遂,我們問他有沒有偷,他認罪,他覺得起訴書寫的那些事他都有做,就承認。但起訴書寫的事即使成立,不見得就成立犯罪。」
除了智識有限、對法律及司法程序認識不足之外,上法庭太緊張,也會影響被告的自我辯護能力,「有的被告很緊張,你問他,他在法庭上都會說『有』、『是』,其實他聽不懂,緊張到不行。我聽一個法官講,有個被告在法庭上什麼都答『是』,他下庭後問被告,剛剛問的話都聽得懂嗎,結果被告說都聽不懂。」
本新聞文字、照片、影片專供鏡週刊會員閱覽,未經鏡週刊授權,任何媒體、社群網站、論壇等均不得引用、改寫、轉貼,以免訟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