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調查,被害的泰國女子在上個月24日隻身來台旅遊,透過網路認識黃姓嫌犯(24歲),雙方並在本月1日凌晨相約在基隆市仁愛區仁三路1家商旅房間內發生一夜情。
而黃嫌後來在凌晨2時離去,又於6時30分返回,即持電擊棒恐嚇被害人搶走皮包1只(內有新臺幣4萬6005元、泰銖1001元、人民幣10元、泰國護照1本、耳環1對、項鍊2條、手機等),得逞後逃逸,被害人向台灣友人投訴後,由友人陪同報案。
黃嫌落網後坦承,他與被害泰女在網路認識,於第一次相約見面發生一夜情時,見被害人隨身攜帶財物價值不菲,又見泰籍女子隻身來台觀光,不懂我國法律,舉目無親,因此才起貪念。
警方發現黃嫌在做案前還先變裝並穿戴上帽子及口罩,試圖讓被害人認不出其真實面貌,用電撃棒脅迫被害人至浴室限制其行動自由,再出手強盜其財物,警方訊後依強盜罪將黃嫌移送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