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調查,畢業於北一女、警大的紀淑如,並至國立台灣師範大學競技運動系就讀,成為知名跆拳道國手。在剛擔任台北縣警察局的婦幼隊巡官的一週內,就逮到當時流竄三重、造成民眾恐慌的公寓之狼,表現優異,
2000年時,紀代表台灣出征雪梨奧運,在跆拳道目中獲得銅牌;緊接著她在2003年的世大運上,又斬獲銅牌,2004年的參加雅典奧運則獲第5名。當時她勇敢端正的形象,和陳詩欣、朱木炎等名將一同成為警校招生代言人。
直到2011年,紀調任新北市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海山分隊分隊長時,與一名曾姓已婚男部屬發生不倫戀,期間她多次否認,還簽下切結書保證絕無不法,但最終仍遭曾妻捉姦在床,被依妨害家庭罪嫌函送法辦。
事件發生後,紀就請調高雄市,官運不錯的她獲得長官「賞識」,擔任仁武分局鳥松分駐所所長一職。但期間不斷傳出與李姓分局長「過從甚密」,主管因此判斷失準,工作調度出現不公,連市警局都接獲同仁投訴,說紀是「地下分局長」。
或許是擔心東窗事發,李姓分局長在去年即以「身體不適」為由,提早辦理退休。如今李、紀2人被市警局查出重大違紀,一切看似早有端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