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08 17:02 臺北時間

救護車鳴笛被投訴 消防員怒:不是救人誰想開?

mm-logo
時事
救護車深夜救護分秒必爭,卻被投訴警鳴器擾民。
救護車深夜救護分秒必爭,卻被投訴警鳴器擾民。
救護工作急如星火,將受傷、重病患者用最快速度送抵醫院是消防員的重要工作之一,但近日有民眾抗議救護車的鳴笛聲在深夜擾民,新北市議員許昭興更於上月去函衛生局、消防局,要求協助降低民生干擾,基層消防員對此說法難以接受,怒訴:「不是救人誰想開警鳴器?若關閉出車禍又要誰負責?」
民眾的陳情傳單以「救護車,不應該打擾我們的睡眠」為標題,表示深夜的國光路跟中興街如此安靜,「救護車的警鳴器只會打擾住戶清夢,幾無警示作用」,許昭興則在上月去函消防局、衛生局及耕莘醫院,請這些單位降低對民生干擾。
民眾發送傳單,卻引發基層消防員怒火。
該傳單中還寫著,若民眾深夜仍被吵醒,可請耕莘醫院急診處的警衛告知救護車駕駛,到院前100公尺應關閉警鳴器,因為「救護車司機(駕駛員)的警鳴器深夜操作習慣才是保障附近民眾之睡眠安寧根本」,還請民眾記下被吵醒的時段,通知消防局緊急救護科或許昭興服務處。
基層消防員卻對傳單內容難以接受,不願具名的消防員表示,救護車執行公務,依法令規定開啟蜂鳴器及閃爍燈,行駛於道路上才擁有優先權,「如果不是為了救人,誰想開啟?」
該消防員更指出,部分醫院外圍常有違停車輛,若救護車沒有鳴笛,根本不會有人讓路,又若是沒有開啟警鳴器,有民眾沒注意到救護車而發生車禍,責任歸屬又該是誰負責?
新北市衛生局則表示,依照規定,救護車在不妨礙緊急救護的前提下,到院前300公尺需降低警鳴器音量,到院前100公尺則需關閉警鳴器,並沒有規定救護車行駛馬路的警鳴器分貝,每年約3到4件投訴救護車擾民案件。新北市消防局則回應,一切配合衛生局規定。
更新時間|2023.09.12 20:28 臺北時間
延伸閱讀

支持鏡週刊

小心意大意義
小額贊助鏡週刊!

每月 $79 元全站看到飽
暢享無廣告閱讀體驗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