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16 16:39 臺北時間

酒後掃射17槍3人受傷 判10年還要賠償367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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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警方荷槍實彈逮捕亂開槍的吳男。(警方提供)
警方荷槍實彈逮捕亂開槍的吳男。(警方提供)
一名吳姓男子2017年9月底,因酒醉誤以為停在台中市太平區東平路住處對面的一部自小客車是來尋仇的,不顧車內還有對方妻小,對其開了17槍,造成駕駛朱男身中3槍,副駕駛座的王姓男子被流彈打中,路過的林姓女駕駛也無辜被波及,案經台中地院判處吳男10年有期徒刑,另需賠償朱男367萬。
判決書指出,住在台中市太平區東平路的吳姓男子,曾與在對面騎樓擺攤賣菜的蔡姓男子發生口角,兩人結下怨仇,他懷疑對方一直在背後說他有不法勾當,積怨已深。
2017年9月21日下午3時許,吳男住處對面停了一部自小客車,他開始緊張,又見到駕駛朱男有點面熟,懷疑是蔡男找來尋仇的,但其實朱男是要來找吳男的姪子聊天,而吳男姪子也趴在車旁與裡面的人聊天,車上副駕駛座還坐著王姓友人,後座則是朱男的妻子、2名未滿1歲的兒女。
警方荷槍實彈逮捕亂開槍的吳男。(警方提供)
吳姓男子隨即回屋裡拿出一把改造90手槍,衝上前去,一把拉開姪子,逕自朝車內駕駛座連開7槍,朱男右手肘、右肩、右胸分別中了3槍,為了保護妻兒,他吩咐妻子,抱緊小孩,趴低一點,然後忍痛倒車迴轉逃離現場,無奈身中多槍,失血過多,車子失控撞到路邊電線桿才被迫停車。
殺紅了眼的吳男一回頭,看到仇家蔡男在麵店裡,衝上前去,對著店內連開6槍,接著朝朱男車子走去,朱妻嚇壞了,抱著小孩逃出車外;原本只受輕傷的王男見狀,跨到駕駛座,想把車子開走,這時吳男失控,又從車右側以及後車廂連開4槍,流彈打中無辜路過的林姓女駕駛(未提告)。
警方迅速逮捕吳嫌,案經台中地檢署檢察官提起公訴,全案一審今天審理終結,法官依殺人未遂等罪,判處10年徒刑,而朱男受傷嚴重,請求民事賠償,法官則判吳男須賠償367萬餘元給朱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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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3.09.12 20:28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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