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1.07 11:25 臺北時間

尾牙中大獎政府也要分 禮品、獎金「太超過」要扣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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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尾牙禮品或獎金只要價值超過20,010元,就得課稅10%。
尾牙禮品或獎金只要價值超過20,010元,就得課稅10%。
迎接歲末年終,各大企業行號近期陸續舉辦尾牙活動,犒賞員工1年來的辛勞,並舉辦抽獎或發贈現金活動。財政部表示,摸彩活動屬於所得稅法所規定的「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的獎金或給與」,禮品或獎金只要價值超過20,010元,就得課稅10%。
財政部國稅局官員指出,若價值超過20,010元以上,國人就必須按照稅法規定,辦理所得扣繳,預先繳納10%的所得稅。如果中獎人是外籍勞工,則須按中獎金額的20%預先扣繳所得稅,並分離課稅。
反之,若該次應扣繳稅額不超過2,000元時,就免予扣繳,僅須列單申報。
此外,國稅局官員也表示,許多企業認為,尾牙抽獎只有給付現金時才需辦理所得稅扣繳,其實這種觀念並不正確,因為獎品也是一種實物所得,必須誠實扣稅。
國稅局官員補充,若摸彩獎項是由其他營利事業提供,則該獎項屬受贈廠商之其他所得,提供獎項之營利事業應依規定申報免扣繳憑單。
更新時間|2023.09.12 20:28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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