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高雄市警局召開記者會,針對高雄市刑大一名張姓警務員,未依規定申請赴港澳旅遊,22個月高達33次,副局長王欽源表示,張警務員已違反《警察機關辦理員警非因公出國及赴大陸港澳地區作業規定》,員警出國或赴大陸、港澳地區,必須依規定申請許可,經調查雖未發現張員有不當接觸或不法情事,但其違規行為已嚴重影響警譽,給予記2大過免職,另也追究直屬幹部人員考監責任。王欽源說,張員還被查出虛偽請假,也將依規定移送法辦。
對未依規定申請赴港澳旅遊,張警務員坦承赴港、澳只是旅遊,否認有賭博等不法情事;他稱因半年內2位疼他的阿嬤相繼過世心情低落,家人鼓勵他出國散心,不想讓人得知狀況才沒報備。
不過市警局督察室也查出,張姓警務員曾數次以送酒測器、接受督察室訪談為由請半天公假,但實際上他並未執行公務,目前正在深入調查;可是張員不服,堅稱均在處理公務。至於請假赴日本旅遊卻到港澳,張對此不表意見,僅說會對遭免職一事提出申訴。
本刊調查,41歲張姓警務員曾任高雄市三民一分局轄內派出所所長,多年前因涉足有女陪侍的酒店,遭檢舉後被調往偏鄉,待管制期滿後,再請調回高雄市刑大。而另名41歲的六龜分局的偵查隊侯姓副隊長,也曾於去年至今年2月,未依規定報備赴港、澳達20多次,同樣被記一支大過,改調林園分局警務員。高雄市警局表示,張、侯2人非同案,前往港、澳時間也不一樣,並無任何關聯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