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檢警調查,戴男當時找來黃姓、司姓及彭姓同夥,先押走陳、鄭2人並載往公墓對質,陳咬定款項被鄭一人獨占,戴男聽信其言,一行人就把鄭帶去由戴承租,借給他住的房間繼續逼問,戴男向房東表示,只要鄭男還錢,就能將積欠的房租付清,房東聽到後也不顧鄭男已經傷痕累累,不但沒報警還拿鑰匙開門,讓一行人進入房內。
一行人進房後,再拿膠帶綑綁鄭四肢,痛毆逼他打電話借錢還債,鄭眼看無處可逃,索性就撞破窗戶從5樓跳下,墜落2樓雨棚不治身亡,當時到場的救護人員看到鄭脖子纏有膠帶,因此認為可疑而通報警方。
戴男與陳男一行人到案後,辯稱鄭男是因吸毒神智不清才意外墜樓,房東也辯稱只是幫忙開門,但法院根據參與者供詞及法醫鑑定結果,不採信他們的辯解,且評估犯後至今也未與鄭男家屬和解取得原諒,依私刑拘禁致人於死等罪名判處戴男10年10個月、陳男8年有期徒刑,房東也遭判處一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