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6.10 09:44 臺北時間

竹聯幫堂主性侵少女棄保潛逃 刑事局發布查緝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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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竹聯幫雷堂堂主張華茂性侵少女棄保潛逃,檢方已發布通緝。(刑事局提供)
竹聯幫雷堂堂主張華茂性侵少女棄保潛逃,檢方已發布通緝。(刑事局提供)
日前竹聯幫雷堂堂主張華茂涉嫌性侵一名女高職生,遭警方逮捕後移送法辦。張嫌在法院辯稱是雙方是你情我願的性交易,但法官仍將他判刑;張嫌上訴後,最高法院判處他4年2個月確定,不過發監執行時,張嫌卻棄保潛逃。北檢在5月底時發布通緝,刑事局也將張嫌的照片、基本資料張貼官網,並指出他可能在北部一帶躲藏活動,呼籲民眾若發現其行蹤,趕緊通報警方。
綽號「石頭」的竹聯幫雷堂堂主張華茂,在2015年11月時,因為旗下小弟替一名高職女學生排解糾紛,他事後發現女學生相當漂亮,因此要小弟轉告女學生要收她當乾女兒,不過被女學生的母親婉拒,張嫌不放棄追求,用打工名義要女學生到他公司任職。
女學生到其公司打工後,同年12月13日,女學生因和男友獨處遭母親責罵,張嫌得知後提議女學生到他家暫住,等雙方冷靜後再返家;女學生不疑有他前往,結果張嫌竟在15日凌晨,把女學生叫到臥房內,要求「1萬半套、2萬口交、3萬全套」的性服務,女學生哀求、哭喊拒絕。
不過張嫌不顧女學生意願,將錢丟在桌上「霸王硬上弓」,事後還帶女學生沖洗下體滅證,女學生藉故看醫生溜出張嫌家中,透過醫護人員協助報警,警方循線將張嫌逮捕。
台北地院在審理時,張嫌辯稱雙方性交易,但法官不予採信,依妨礙性自主等罪嫌,判處他4年8個月徒刑;張嫌不服上訴高院,還反控女學生誣告,高院認為性侵事證明確,但妨害自由罪證不足,改判4年2個月;張嫌再度上訴最高法院,去年7月遭駁回上訴,判處4年2個月刑期定讞。
刑事局指出,張華茂身高約180公分,體重約82公斤 ,皮膚黝黑,有時會戴眼鏡,有抽菸習慣 ;他具韓國華僑身分,中文有口音。由於他是幫派份子,也具一定危險性;張嫌曾因本案遭檢方申請羈押,繳30萬元獲交保,檢方已經沒收保證金,並發布通緝到2057年。
更新時間|2023.09.12 20:30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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