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軍司令部回應如下:
海軍艦隊指揮部表示,本屬反潛航空大隊林姓少校遭檢舉去(107)年6月下旬擔任(蘇澳)警戒待命副駕駛期間疑擅離職守,經單位調查林員是日向組長核備前往花蓮執行招募及公祭行程,惟未完成書面請假程序,依《陸海空軍懲罰法》核予申誠乙次處分;另同年10月林員酒後於住家前與岳父發生口角失態遭警移送,案經橋頭地方法院簡易庭審理終結,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新台幣2,000元整,單位另依《陸海空軍懲罰法》核予申誠乙次處分。
海軍艦隊指揮部強調,針對林員行政疏失及個人營外行為,本部將援為案例宣導,持續要求部隊遵守各項軍法紀規定,建立官兵營內外守法觀念,維護軍紀榮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