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環保局表示,任何營建工程,因施工過程會有揚塵等污染物產生,依照「空污法」必須課徵「營建空污費」,環保署訂定一套計費公式,按照建物面積、作業性質、工期……等不同因素計算費率,而李佳芬日前自行拆除違建豪華農舍,她也依法到環保局補件申請繳納空污費,但依公式計算結果,僅70元,未達百元無須繳納。
不過,拆除工程不用繳納,當初增建未申報,卻被環保局追索;環保局人員計算,增設的違建部分必須繳納2223元,加上從2012年迄今、七年的滯納金,共2739元,李佳芬已於當天補繳。
環保局表示,既然是違建,當然沒有合法申報使用執照,更不可能乖乖繳納空污費,都是偷偷蓋、偷偷使用,但既然被揭發了,儘管是違建,環保局也有義務追索當年的欠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