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來在印刷廠工作,下班後買蠻牛趕到超市做收銀,回家再做手工,兼3份工1個月才有3萬元,我是單親媽媽,要養3個小孩。後來考上居家照服員,月薪就有3萬元,我很珍惜。
【心內話】我有父母50個
5年前的1月7日,我照常到林叔叔家打掃,他忽然拿出1張70萬元的支票,印有我的名字,我傻眼。
這工作不輕鬆,像有個阿婆規定地板要跪著擦,也碰過坐輪椅的案主脫光衣服、摸下體喊:「我這裡癢,妳幫我看是不是有蟲。」但我懂得應付,我說給醫生看啊,然後開玩笑:「我找打火機,用燒的比較快。」
好人也多,像有個退休的警察杯杯,我見到他嚇一跳,他是之前的超市客人,看我總是沒吃晚飯,常買小籠包給我。他老了,需要居服員備餐,就那麼巧遇到我,換我照顧他,有時我想打掃他還不肯,說怕我太累。我也遇過以前鄰居,當年他是開雪佛蘭的黑道大哥,後來欠債搬到市場倉庫。他說我好眼熟,是不是住那裡,我說不是。他落魄又失能,我怕他不好意思,幫他留面子。
15年來,我服務過50多個案主,老人家有脾氣,摸清楚就好,大概移情作用,我會想孝順他們,我13歲沒有爸爸,16歲沒有媽媽。我會幫案主過生日、過母親節、父親節,年初二還會探望獨居的案主,喊:「女兒回來囉!」
所以有個老榮民林叔叔一直想認我做乾女兒,希望我幫他辦後事,還想給我遺產。林叔叔1930年生,我爸爸1928年,很近,我把他當爸爸照顧。我婉拒遺產,結果他竟然開了70萬元支票給我,我花了11天奔波郵局才把錢退回,郵局的人說我傻,但我不能不勞而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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