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在中國大陸擔任製片的她說:「台灣的演員和明星比較踏實,某些地方,一個新演員因為某部片紅了,接下來的片酬可以漲到10倍,甚至有100倍的,嚇死我!」
但是台灣就沒有這種風氣,演員都很敬業、踏實,加上電視和電影工業已經有幾十年的歷史,培養了很多相關人才。
此外,台灣的創作環境開放,很多題材和故事都可以拍。不像某些題材在中國大陸,或是宗教比較保守的國家就不能做,「但在台灣,某些相對敏感的題材如鬼神、同性戀或警匪故事,尺度都會比較寬,所以我覺得創作的環境比較開放。」
其他週邊的支援也非常好,例如有很多不錯的原創音樂,還有原創小說、漫畫等,都和電視製作有關,是很好的搖籃。
另一方面,在台灣拍攝的作品,起碼中港台或華語世界可以共通,足以跨越很多地區,是一大優勢。她解釋:「比方我在香港拍,廣東話一定沒有普通話那麼普及。再來就是政府的支持,例如台北市電影委員會等。」
《獵》劇由徐若萱、王識賢等人參與演出,其餘演員也都是台灣人。全劇在台灣拍攝,共8集,每集60分鐘,總預算約新台幣1.3億元,台北市國際影視投資(Taipei Film Fund)補助新台幣1千萬元。
甘蕙茵強調,雖然她不需要出去找資金,「但如果我可以在這裡省20%或30%的話,代表我可以把省下來的錢拿去做其他的節目。」綜合上述條件,讓甘蕙茵鍾情在台灣製作戲劇節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