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9.23 17:29 臺北時間

【永豐銀告前總座3】永豐金少賺了21.5億元 就連大摩也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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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理財
永豐金出售FENB少賺了21.5億元,除告自家經理人外,還對受託的財顧公司大摩也提告。
永豐金出售FENB少賺了21.5億元,除告自家經理人外,還對受託的財顧公司大摩也提告。
永豐金今發布重訊稱,美國子行-美國遠東國民銀行(簡稱FENB)3年前遭賤賣,決定對永豐金資深副總經理張晉源提告,同時也對財顧公司、美國知名投行摩根史坦利提出21.5億元的民事求償,以維護股東權益。
受託調查的律師劉允正對本刊表示,金管會收到的檢舉函中提到,張晉源隱瞞了包括DTA(Deferred Tax Asset Allowance,遞延所得稅資產備抵)以及備抵壞帳迴轉價值總計6,928萬美元(約合新台幣21.5億元)的資產,讓FENB交易價格遭嚴重低估,損及股東權益。
花了2年調查的劉允正發現,買方國泰萬通的確可將DTA列為節稅資產,但張晉源卻只認列了2,350萬美元的DTA。「更弔詭的是,2016年4月時,內部專案小組仍有揭露6,928萬美元的DTA和備抵壞帳迴轉價值,7月決策董事會上,張晉源卻沒提出相關報告。」劉允正說。
「討論出售案時並未討論DTA隱含的價值,只被告知出售價格是財務顧問及專案小組合理推定市價結果,董事只能根據這些意見判斷,直到前年6月才發現DTA沒有充分揭露訊息,才展開調查。」一名永豐金董事回憶。
劉允正指出,當時張晉源報告FENB的售價114億元是淨值的1.2到1.35倍;但若加計DTA和備抵壞帳迴轉價值後,淨值只剩0.97倍,售價明顯被低估。
對於種種重大交易瑕疵,永豐金和永豐銀行決定依《金控法》和《銀行法》,對張晉源提告背信罪,劉允正說,張晉源要面臨3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併科1,000萬到2億元的罰鍰。除對張晉源提起刑事訴訟外,永豐金也將對擔任財務顧問的投行摩根史坦利提出21.5億元的民事求償。
摩根史坦利是一家全球知名的金融服務公司,被業界稱為「大摩」。(維基百科)
摩根史坦利是一家全球知名的金融服務公司,被業界稱為「大摩」,1935年由J. P. Morgan公司合伙人亨利·斯特吉斯·摩根和哈羅德·士丹利等人創辦,後來因應美國政府要求商業銀行要和投資銀行分離,在2001年時重新命名,主要業務是證券管理、財富管理以及投資管理。

回應

本刊致電張晉源、摩根史坦利,針對永豐金提告FENB交易案,以及張晉源被永豐銀行公會、員工批評等內容,本刊嘗試聯繫張晉源本人以及透過祕書,至截稿前均無法聯繫上;摩根史坦利則對本刊表示,無回應。

更新時間|2023.09.12 20:31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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