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年,直播主以剝皮酒店手法詐財的案例屢見不鮮,擁有超過11萬粉絲的陳姓女直播主,遭一名新加坡籍創業家Jack指控,以業績不夠被公司逼當飯局妹性招待為由,引起Jack惻隱之心,拿15萬元給她當預支宣傳費,結果女直播主拿到錢後卻已讀不回;之後又有一名工程師指控,他為這位女直播主信貸20萬元斗內,直到看了詐騙新聞才驚覺受騙,2人都認為女直播主涉詐欺罪,分別報警處理。
刑事局先前大陣仗掃黑,在台灣各地逮捕多名黑幫分子,台北市警方則破獲四海幫一名新竄起的顏姓要角,顏姓男子掏錢投資10名女直播主,跟男網友假裝談戀愛,再以苦肉計方式,騙取男網友的錢財,警方搜索當天共起出250萬元現金贓款。
律師蘇奕全指出,欺騙感情通常不容易構成詐欺,大部分屬於「不合情不合理,但合法」,畢竟法律上的詐欺,要有施用詐術,使對方陷於錯誤的要件,除非是積極的虛構或捏造本來不存在的事實,否則多數的情況都是雙方認知上的差異,而這種差異本來也存在很大的解釋空間。所以律師特別提醒,想要在網路直播找到真愛,匯款前最好還是要三思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