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2.12 17:01 臺北時間

【全民防疫】囤積口罩牟利等6行為觸法 北檢宣示速辦嚴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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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台北地檢署下午召開防制武漢肺炎專案會議,檢察長邢泰釗指定4組專責檢察官全力配合各項防疫措施及嚴查速辦違反傳染病防治法。(北檢提供)
台北地檢署下午召開防制武漢肺炎專案會議,檢察長邢泰釗指定4組專責檢察官全力配合各項防疫措施及嚴查速辦違反傳染病防治法。(北檢提供)
台北地檢署今(12日)下午邀集轄區內公平交易、衛政、警政、消費者保護、移民署、藥師公會等機關,召開武漢肺炎專案會議,共同討論疫情期間可能違反相關法規之行為態樣及法律責任,檢察長邢泰釗指定4組專責檢察官全力配合各項防疫措施及嚴查速辦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為守護國人健康,嚴格把關!
查緝民生犯罪聯繫平台召集人黃珮瑜主任檢察官表示,綜整疫情期間可能違反相關法規行為態樣及法律責任,為強化相關主管或權責機關間的溝通聯繫,以達迅速、正確處理案件,提昇人民信賴感及安全感。
北檢強調,以下各項行為態樣,可能涉及行政或刑事責任,盼民眾配合中央防疫措施:
  1. 具感染風險民眾「趴趴走」或違反主管機關之檢疫、防疫處置或措施:對於具感染風險民眾「趴趴走」(任意外出、搭乘大眾交通運輸工具、出境或出國),或違反主管機關之檢疫、防疫處置或措施者,係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36條、第48條、第58條之規定,主管機關可依傳染病防治法第67條、第69條、第70條之規定,最高分別可處新臺幣(下同)30萬元、15萬元、1萬5,000元之罰鍰。
  2. 意圖抬高交易價格,囤積公告之口罩,無正當理由不應市銷售;對已開始徵用之口罩,有囤積居奇或哄抬物價且情節重大者:為加強防疫物資控管,確保數量充裕,衛生福利部自1月30日起,依傳染病防治法54條第1項規定,徵用國內業者生產之「一般醫用口罩及外科手術口罩」;行政院業於1月31日公告上開口罩為刑法第251條第1項第3款所定生活必需用品。故對於意圖抬高交易價格,囤積前述公告之口罩,無正當理由不應市銷售;對已開始徵用之上開口罩有囤積居奇或哄抬物價且情節重大者,將涉犯刑法第251條第1項第3款之哄抬、囤積商品牟利罪或傳染病防治法第61條之囤積、哄抬防疫物資罪等刑責,分別將處最重3年以下或7年以下有期徒刑。
  3. 明知自己罹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不遵行主管機關指示,致傳染於人:明知自己罹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不遵行主管機關指示,例如違反應居家檢疫或隔離等防疫措施之相關指示,仍恣意出入各場所,致傳染於人者,將涉嫌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62條規定,可處最重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萬元以下罰金,故請明知自己已罹患該傳染病之民眾,務必遵守主管機關之指示,否則非僅處以行政罰鍰,檢警調機關亦將依法從嚴訴追刑事責任。
  4. 散播有關傳染病流行疫情之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對於恣意散播有關傳染病流行疫情之謠言或不實訊息,造成社會不安、民眾恐慌搶購等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之情事,臺北地檢署將透過已啟動之查緝民生犯罪聯繫平台,主動與警政、消費者保護、公平交易、移民署等相關主管或權責機關密切聯繫,積極配合各地稽查狀況,對涉有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63條規定者,可科最重300萬元以下罰金,將依法速查嚴辦;若有涉及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5款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等,將交由警方依法裁罰。
  5. 未經核准擅自製造或輸入一般醫用口罩、外科手術口罩;明知為前項之口罩而販賣或意圖販賣而陳列:依醫療器材管理辦法之規定,一般醫用口罩、外科手術口罩為醫療器材,業者未經核准擅自製造或輸入一般醫用口罩、外科手術口罩者,依藥事法第84條規定,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0萬元以下罰金。明知為未經核准擅自製造或輸入之上開口罩而販賣、供應、運送、寄藏、牙保、轉讓或意圖販賣而陳列者,亦為相同處罰。如為過失犯,仍可處6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500萬元以下罰金。是業者製造或輸入一般醫用口罩、外科手術口罩,均應符合藥事法相關規定,以維護消費者權益及使用安全。
  6. 不具藥商資格擅自販售一般醫用或外科手術口罩;販售非醫療用途之防塵口罩,卻宣稱為醫用或有療效:近來有發生不具藥商資格之民眾在網路上或路邊任意販售屬於醫療器材之醫用或外科手術口罩;販售非醫療用途之防塵口罩,卻宣稱為醫用或有療效等事件,主管機關依藥事法第92條、第91條第2項規定,最高分別可處200萬元、2萬5,000元之罰鍰。
北檢及與會各單位均呼籲,民眾應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各項防疫措施,如出現不適症狀,立刻撥打免付費防疫專線1922(或0800-001922)依指示就醫,並誠實告知醫師旅遊接觸史;對於販售口罩之商家及通路業者,切勿貪圖蠅利,趁機囤積前揭口罩或哄抬價格,以免觸法,民眾若發現有口罩價格異常,立刻撥打檢舉專線1950,也可直接撥打各縣市消保官電話檢舉。
更新時間|2023.09.12 20:33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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