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松善告訴本刊,蔡榮樹落網後,警方追問他陳童命案始末,一開始蔡矢口否認犯案,後來警方把DNA比對結果攤開來,蔡才鬆口坦承犯案,並咬出他的哥哥也是共犯。
謝松善說,1990年陳姓女童命案發生時,二十多歲的蔡榮樹是電腦程式設計師,家住南港,命案當天還是他的結婚紀念日。蔡早上和哥哥外出送貨後,跑去喝酒,中午閒逛到成德國小,也許是酒精的催化,讓蔡獸性大發,利用中午家長送便當、接小孩的機會,混入校園尋找犯案的目標。最後找上在活動中心走廊單獨行走的陳姓女童下手
在法院審理期間,原本判處蔡榮樹死刑、哥哥無期徒刑,但後來因沒有哥哥的犯案證據,且蔡又和哥哥有家產及金錢糾紛,法官認定蔡故意嫁禍其兄,最後改判哥哥無罪、蔡無期徒刑定讞。
謝松善感慨地說,如果沒有當年參與採證的鑑識警官,在擔任偵查隊長時重啟調查,讓相關證物重新建檔,陳姓女童命案恐怕真的要石沉大海,只能說冥冥中自有定數,不是不報,只是時機未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