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11 14:20 臺北時間

【全民防疫】防疫補償每日1千 申請回溯至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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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武漢肺炎防疫補償辦法出爐,居家隔離檢疫照顧者皆可申請。圖為示意圖,當事人與本新聞無關。
武漢肺炎防疫補償辦法出爐,居家隔離檢疫照顧者皆可申請。圖為示意圖,當事人與本新聞無關。
行政院公報昨(10日)發布衛生福利部令,明訂因武漢肺炎(新冠肺炎,COVID-19)居家隔離、檢疫者及其請假照顧家屬,可申請防疫補償,每人按日發給新台幣1,000元,回溯自今年1月15日施行。
根據昨公布防疫補償辦法,民眾因武漢肺炎居家隔離、檢疫及家屬請假照顧,最多14天可領1.4萬元。但有支薪者不得重複領,而且照顧者也以每日一人為限。
辦法適用對象包括,經各級衛生主管機關認定應接受居家隔離、居家檢疫、集中隔離或集中檢疫者;以及為照顧生活不能自理之受隔離或檢疫者,而請假或無法從事工作之家屬(照顧者)。
而「生活不能自理」的受隔離檢疫者,包含失能者、失智者、身心障礙者、國小學童或未滿12歲者、或聘僱的外籍看護工確診或其他因素不能提供服務,需由家屬照顧者。
辦法明訂,受隔離或檢疫者及照顧者,經衛生主管機關認定沒有違反隔離或檢疫相關規定,可申請防疫補償。申請時間為接受隔離或檢疫期間,但有支領薪資或領其他性質相同補助者,不得重複領取。
同一受隔離或檢疫者的照顧者在請領防疫補償時,每日以一人為限。照顧者如果同時是受隔離或檢疫者,在同一照顧期間或同一受隔離或檢疫期間,防疫補償只能擇一請領。
辦法指出,民眾申請防疫補償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相關文件及資料,在隔離或檢疫結束日的次日起,向受隔離或檢疫結束時之所在地直轄市、縣(市)政府提出申請。
更新時間|2023.09.12 20:33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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