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19 11:42 臺北時間

屏東男高雄隨機猛砍婦人 4分鐘後又砍殺1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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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屏東一名男子因心情不好騎車北上高雄,隨後手持鐮刀隨機砍殺無辜路人。(情境照非當事人,圖片取自photo-ac)
屏東一名男子因心情不好騎車北上高雄,隨後手持鐮刀隨機砍殺無辜路人。(情境照非當事人,圖片取自photo-ac)
屏東一名孫姓男子於2019年2月因心情鬱卒,竟攜帶2把鐮刀騎車前往高雄市前鎮區,並隨機砍殺走在路上的李姓婦人,李婦被砍至傷口見骨、險些喪命。不料孫男又再砍殺另名男子,所幸鄰居發現趕緊報警。法院審理後判刑孫男有期徒刑9年6月,二審則駁回其上訴,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孫男在2019年2月17日下午約4時,因心情鬱悶,竟各攜帶紅、綠柄2把鐮刀從屏東騎車北上高雄市。隨後看到獨自走在路上的李婦,竟萌生殺意,掏出鐮刀朝她肆意砍殺,導致李婦背部、手臂、肩胛骨等處皆有刀傷、且深可見骨。身受重傷的李婦奮力抵抗,忍痛按鄰居門鈴求救,孫男見狀隨即騎車逃離現場。李婦送醫急救,甚至因失血過多一度命危。
但孫男並未罷手,他4分鐘後又朝另名胡姓男子猛砍數刀,導致胡男背部及右肩深部裂傷。眼見孫男準備逃逸,胡男強烈劇痛起身推倒孫男機車並大聲呼救,鄰居發現後及時壓制孫男,警方到場後將孫男逮捕。
孫男事後辯解,稱自己當時除飲用米酒外,還服用醫院開的FM2藥物,導致精神狀況不穩定。但高雄地方法院勘驗各項事證後,未採信他的說詞,仍依殺人未遂、傷害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8年和2年,共計9年6個月,孫男決定上訴,但被高雄高分院駁回,全案可再上訴最高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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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3.09.12 20:33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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