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01 21:02 臺北時間

除夕夜燒死至親6人 狠男翁仁賢今晚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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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桃園男子翁仁賢在2016年除夕夜,趁全家圍爐時縱火,燒死至親6口,今晚伏法,是蔡英文總統任內第二度執行死刑。
桃園男子翁仁賢在2016年除夕夜,趁全家圍爐時縱火,燒死至親6口,今晚伏法,是蔡英文總統任內第二度執行死刑。
桃園男子翁仁賢在2016年2月7日的除夕夜,突然拿著裝著汽油的飲料瓶,衝進全家人圍爐的餐桌潑灑後點火,造成父母、姪好、姪媳及看護共6親人葬身火窟。翁男一、二審、更一審均被判死刑,最高法院去年7月撤銷原判決,改判翁男死刑定讞。翁仁賢今伏法,成為蔡英文總統任內第二度執行死刑犯,於今(1日)晚8時38分和8時39分分別各開一槍後,法醫確認死亡。
桃園男子翁仁賢燒死正在圍爐的父母等6位親友,從一審到更一審共3度被判死,全案第2度上訴最高法院進行生死辯論時,翁男拒絕出庭,他的律師主張應審酌「是否應由他(翁男)1人承擔行為的後果」,翁兄則反批律師檢討被害人的說法「強詞奪理!」去年最高法院罕見自為判決,判翁男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定讞。
55歲的翁仁賢過去開庭時曾辯稱,因為兄姊都不回家做農事,他一個人要養豬還要負責近2甲地農作,怨恨父母偏袒兄姊而放火,且他長期遭家人排擠,只能摸摸草,跟他養的小雞還有小鴨說話,因此才決定放火,對於奪走父母等6人生命,他並不後悔。
最高法院指出,翁仁賢故意殺害父母親等多人,符合兩公約所述「最嚴重的犯罪」,加上翁男始終未表達悔悟,犯後言詞充滿報復之意,因此認定翁男的行為人神共憤、國法難容,除了判處死刑外,並沒有其他選擇,因此仍判決翁仁賢死刑。
更新時間|2023.09.12 20:34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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