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30 19:31 臺北時間

精障殺警判無罪挨批 法官「無奈回應」網秒炸鍋

mm-logo
時事
鐵路警察李承翰去年7月遭刺殺身亡,一審鄭嫌判無罪。(翻攝自畫面、臉書)
鐵路警察李承翰去年7月遭刺殺身亡,一審鄭嫌判無罪。(翻攝自畫面、臉書)
去年7月台鐵殺警案今(31日)一審判決出爐,凶嫌鄭姓男子因「精神問題」被判無罪、施以監護5年,消息一曝光引起譁然,對此,被輿論轟慘的法界出面回應了,表示《刑法》就是如此,無奈但只能尊重。
據《中央社》報導,北部一位不具名檢察官受訪表示,若被告行為時真的無辨識力、控制力,法官依法只能「選擇無罪」,直言雖結果讓許多人不滿,但現行法律就是如此,無奈卻只能尊重;但也表示本案尚未確定,或許上級審會有不同看法。另外,該檢察官也認為,此時地方縣市政府的衛政單位應馬上補位,依相關規定施以治療或安置,減少再犯風險。
另一名不具名北部法官則表示,以精神障礙作為抗辯在英國極為罕見,因一旦抗辯成功,被告被長期監禁在精神醫院的可能性極大,不過反觀在台灣,被告因精神障礙而被輕判或無罪,仍可以在社區自由出入,因此讓台灣與英國的制度運作,形成強烈的「安全防衛嚴密控管VS危險因子放任自由」的對比。他認為因精神障礙而無罪的危險人物,怎樣都不該放一顆炸彈出來,本案被告居然可以交保在外,確實是制度一大漏洞。
對於不具名法官與檢察官回應曝光,秒讓大票網友炸鍋表示:「皮球全部給我踢起來」「這是惡意隨機傷人,絕對是需要個案處理的」「看吧法官判無罪,問題丟給醫生」「法官知道他是會亂殺人神經病還讓他交保,法官都沒責任」「法院解散算了,違背民意的要留著何用」「這議題也不是最近的事了,要修法我看也是喊喊」。
更新時間|2023.09.12 20:34 臺北時間
延伸閱讀

支持鏡週刊

小心意大意義
小額贊助鏡週刊!

每月 $79 元全站看到飽
暢享無廣告閱讀體驗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