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03 14:23 臺北時間

已婚教官不倫17歲女高校生 高調曬床照還同遊日本「蜜月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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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已婚男教官與女學生發展不倫戀,遭正宮提告。圖為示意圖。(PEXEL)
已婚男教官與女學生發展不倫戀,遭正宮提告。圖為示意圖。(PEXEL)
曾在高雄某高職擔任教官的已婚何姓男子,與同校17歲女學生小雨(化名)發展出不倫戀,不但在臉書高調放閃,何姓教官更帶著小雨赴日「蜜月旅行」5天,惹怒正宮提告,向何男和小雨提告求償新台幣50萬元,法官判決何、小瑩應各賠40萬。
判決書指出,何男從軍中轉往高職擔任教官,卻與該高職的17歲女學生小雨發展出不倫戀,兩人不僅多次在臉書高調示愛,張貼出親密同床、接吻等照片,外加文字放閃「撒嬌小可愛」、「情侶穿搭」、「千言萬語都說不清我多愛你」等語。何任職半年多後就辦理離職,更在離職後第10天,就把自己的臉書感情狀態更改為「和小雨穩定交往中」。
不只高調放閃,教官和學生兩人甚至一起到日本「蜜月旅行」5天,友人看不下去,忍不住出言勸阻,兩人卻繼續曬照示愛。事件曝光後,正宮何妻氣炸對2人提告求償。
鳳山簡易庭審理時,何男表示他與妻子結婚近30年,婚後就常因為金錢及生活價值觀不同吵架,妻子也拒絕與他行房,兩人感情早已變淡,辯稱出軌的錯不是他一人造成。他與小雨雖有親密舉動,但沒有發生性行為,並無侵害妻子的權益。
對此法官認為,何男尚未與妻子離婚,卻與小雨親密同遊日本,甚至還將臉書關係改為穩定交往,已損及何妻權益,因此判兩人應連帶賠償40萬元;由於小雨未成年,她的爸爸也要連帶負起賠償責任。
更新時間|2023.09.12 20:34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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