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03 12:42 臺北時間

館長飆罵吳宗憲案 判拘役58天緩刑2年另罰1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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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館長飆罵吳宗憲案判決結果今出爐,館長判拘役58天,宣告緩刑2年,期間須付保護管束,向公庫支付10萬元。(本刊資料照)
館長飆罵吳宗憲案判決結果今出爐,館長判拘役58天,宣告緩刑2年,期間須付保護管束,向公庫支付10萬元。(本刊資料照)
綜藝天王吳宗憲去年8月於YouTube頻道發表看法,認為部分網紅、直播主「沒素養」,引發網紅「館長」陳之漢不滿,更在直播上回嗆「本土天王,OX娘」「你什麼洨」等言論,事後吳宗憲提告,並向館長求償100萬元。台北地方法院判決結果今(3)日出爐,館長被依公然侮辱罪判拘役58天,可易科罰金5.8萬元,宣告緩刑2年,期間須付保護管束,向公庫支付10萬元,並不得對吳公然侮辱及誹謗行為,可上訴。
因不滿吳宗憲過去對部分網紅、直播主批評,館長去年8月開直播時,暴怒回嗆吳宗憲「地下藝人總統」「OX娘勒你前輩」「你連屁都不如嘛!你什麼洨」等言論。事後遭吳宗憲控告公然侮辱被起訴,並求償100萬元。
今(3)日台北地方法院判決結果出爐,依公然侮辱罪判館長拘役58天,得易科罰金5.8萬元,緩刑2年,緩刑期間須付保護管束,半年內向公庫支付10萬元,並不得對吳公然侮辱及誹謗行為,可上訴。
而法官也說明判館長緩刑理由,認為館長已認罪,並有誠意和吳宗憲和解,積極修補與吳及社會間因公然侮辱案所破損人際關係,因此決定判緩刑。判決書上也表示,希望館長與吳得於日後民事訴訟審理程序中,秉持「修復式司法」精神以「理性對話」代替「訴訟對決」,共同為網路直播風潮注入正向能量。
更新時間|2023.09.12 20:35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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