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13 06:58 臺北時間

【我的婆婆殺了我4】長期隱忍「婆媳關係」害輕生 專家盼修法杜絕家暴

mm-logo
時事
張姓女子疑不堪婆婆長期言語暴力輕生,家屬事後將婆家諸多惡行公布在網路上。
張姓女子疑不堪婆婆長期言語暴力輕生,家屬事後將婆家諸多惡行公布在網路上。
台北市1名張姓女子今年8月因婆媳長期失和,疑在不堪言語暴力下,某日凌晨先在個人臉書留下一封〈我的婆婆殺了我〉的控訴文,最後選擇上吊輕生身亡,家屬事後將婆家未主動告知死訊、任意刪除死者臉書帳號等惡行公諸在網路上,引起輿論一片譁然。
有網友9月10日在公共政策網路平台提出「姻親專法」,盼能立法禁止或限制姻親干涉婚姻當事人,該提案在10月25日通過附議階段。
此案提議者認為,台灣社會仍有許多婆家把媳婦當成過戶來的「財產」,常會對其大舉施展家庭結構的權力支配,或是選度介入婚姻讓當事人無法反抗。許多媳婦也礙於尊重長輩的傳統道德觀念,只能默默選擇隱忍,「婆媳問題」常造成許多女性罹患憂鬱症甚至自殺的主因。
為避免「婆媳悲劇」一再上演,提議者認為法律應當扮演「催化者」的角色,希望透過此一「姻親專法」,可逐漸改變傳統觀念,促進姻親對婚姻當事人的尊重。
疑因婆媳問題自殺身亡的張女家屬,日前接受本刊專訪,希望政府重視姻親言語霸凌問題。
立委王婉諭國會辦公室證實曾接獲張家來電求援,除第一時間安撫家屬情緒外,也傾聽家屬心聲。針對目前制度部分,也會檢視現行《家庭暴力防治法》或是執行層面上是否有不足之處,希望杜絕類似案件再發生。
社團法人台灣防暴聯盟祕書長廖書雯表示,過去傳統觀念或社會習俗,不把婆媳問題當做是一種騷擾,此案的發生引起社會共鳴,未來若能透過法律條文來具體認定,可減少類似案件再發生。建議可從家庭暴力防治法或其施行細則修法著手,讓這類婆媳問題能更明確被界定。
廖書雯建議,根據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二條,規定包括任何打擾或是嘲弄、怒罵他人的言語,或讓他人感到恐怖的情境與行為,如果能修訂的更具體、明確,或增列在家庭暴力防治法施行細則內,不僅修法速度會加快,體制也能更完善。
  • 鏡週刊關心您:遠離家庭暴力,可通報全國保護專線113
  • 鏡週刊關心您,再給自己一次機會
  • 自殺諮詢專線:1925(24小時)
  • 生命線:1995
  • 張老師專線:1980
更新時間|2023.09.12 20:36 臺北時間
延伸閱讀

支持鏡週刊

小心意大意義
小額贊助鏡週刊!

每月 $79 元全站看到飽
暢享無廣告閱讀體驗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