霧峰林家長房子孫林義功指出,921大地震後,家族所有,被認定為國家級的古蹟被震倒、毀壞不少,台中市政府文化局、中央的文建會(文化部前身)前後撥款共11億元修繕,在「三位一體」的邏輯下,也是由林正方父子的「林本堂股份有限公司」出面接受政府的補助款,甚至就連林家「宮保第」等古蹟景點的門票、商店的收入,也都進入了這家私人公司。
林義功兄弟指出,或許因為心虛,林正方父子急於讓「林本堂股份有限公司」漂白,以獲得支配祖產的法律地位,所以他們接連提出3件行政訴訟,結果卻適得其反,通通獲判敗訴。
最早的一起官司,是2014年,台中縣市合併後,林正方要求市府核發證明文件,確認「林本堂股份有限公司」等同「林本堂產業株式會社」,遭市府拒絕,因此轉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結果也敗訴。
緊接著,2016年,林正方父子乾脆要求台中大里地政事務所,將登記在「林本堂產業株式會社」名下的土地,直接改登記在他們的公司,被拒絕後,一樣打行政訴訟,還是一路敗到底。
最後,因921大地震後,文建會把修繕經費撥給台中市政府,再由市府撥給林正方父子的公司,但文化部成立後,發現林家產權不清,拒絕撥款,於是林正方父子再打行政訴訟,要求文化部依慣例撥款,也希望藉此官司證明他們是林家代表,但仍敗訴。文化部明白表示,只撥款給「林本堂產業株式會社」,該公司無法代表。
「霧峰林家林祖密將軍紀念協進會」法務秘書劉麗萍指出,這三場官司打破了三位一體的鬼話,也證實林本堂株式會社(即祭祀公業)是「非法人團體」,屬《民法》上的「合夥組織」,資產應該是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
林義功兄弟則表示,官司讓他們看到重新恢復祭祀公業的希望,他們準備提出民事訴訟,先解任株式會社的主委林正方、重選管理人,也不排除控告林正方父子背信、詐欺、侵占,希望透過法律途徑,討回屬於全體子孫共有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