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2.23 11:45 臺北時間

女大生勾人夫逼宮元配 嗆聲成鐵證下場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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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一名女大生與工程師人夫偷情,竟打電話嗆人妻「已發生過多次關係,妳去告啊!」(示意圖,pexels)
一名女大生與工程師人夫偷情,竟打電話嗆人妻「已發生過多次關係,妳去告啊!」(示意圖,pexels)
一名吳姓女大生與同公司已婚的竹科林姓資深工程師交往,兩人在林男的公司單身宿舍偷情,吳女竟打電話對人妻嗆「已發生過多次關係,妳去告啊!」林妻冷靜錄音蒐證對兩人提告,並對2人連帶求償100萬元;新竹地院認定侵害配偶權情節重大,判賠30萬元。
林妻表示,她為了照料先生生活南北奔波,林男工作逐漸穩定並於竹科擔任資深工程師,不料竟趁到新竹工作獨居之便,數度與不知名女子於租賃處同住偷情。2018年林男與同公司職員、21歲吳姓女大生陷入熱戀,毫無避諱四處遊樂、偷情。
吳女竟還在去年3月打電話給她,說已經跟她老公相戀1年多,每個星期均會到林男租屋處過夜、希望成全2人等語,且邀約她當週週末3人會面,會面時2人不見悔改,甚且毫不避諱告訴她,2人已發生過多次關係,林男常提供金錢援助及贈與,對其照顧無微不至、要告就來告等語,令她痛苦難堪,因此對2人連帶求償100萬元。
法官勘驗2女對話錄音,內容包括林妻詢問「你們有發生關係了嗎?」吳女回答「有!沒有關係啊,妳去告…我根本沒有怕!」
法官認為吳女知道林男有婚姻卻仍維持不正常男女關係,甚且於去年3月主動打電話給林妻要她離婚,而吳女也不否認與人夫有不正常往來,共同不法侵害林妻配偶權,且情節重大,判人夫需與小三連帶賠償人妻30萬元。
更新時間|2023.09.12 20:37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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